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9〕19号)、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聘任全省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通榆县总工会工作实际需要,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办事公道,素质优良,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4.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和工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相关的专业知识;
5.具备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
6.身体健康(无高危基础性疾病),能独立承担集体协商、调查研究等工作任务,熟悉办公自动化,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退休人员;
7.从事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工会工作、人力资源工作、法律工作、信访维稳工作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三、工作职责
依照《吉林省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办法(试行)》履行工作职责。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4日。
2.报名方式:符合前述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手写填写《通榆县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应聘报名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退休审批表或其他证明退休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以上材料提交到人社局七楼通榆县总工会党群人事办公室。如没有纸质版表格可到党群人事办公室填写。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许慧婕 13596834321
(二)资格审查
1. 通榆县总工会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
通榆县总工会成立面试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四)考察
通榆县总工会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1.考察合格的,在通榆县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拟聘用人选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3.拟聘用人选资格取消后,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重新考察并确定1名拟聘用人选进入公示程序。
(六)聘用与待遇
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 通榆县总工会与受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按照边工作边培训的方式,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的年度考核及工资待遇依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9〕1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实时关注通榆县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五、政策咨询
联系人:杜佩
联系电话:13894609580
附件:《通榆县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通榆县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应聘报名表
通榆县总工会
2025年12月10日
来源:通榆县总工会
初审:刘雨涵
复审:魏 波
终审:曹 源 姜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