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农业抗旱、防雹减灾、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空气质量等方面的作用,通榆县将根据工农业生产需求和天气形势,适时组织在全县区域内的人影作业站开展人工防雹、增雨作业。为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现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作业范围及区域:通榆县行政区域内。
三、作业设备类型:QYF-82D型发射装置。
四、注意事项:
在实施人工防雹、增雨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火箭作业警戒区域。当地人民群众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炮弹,应迅速保护现场,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或敲击,并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镇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应立即上缴当地派出所,不得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如不上缴,自行拆卸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单位及电话:
通榆县气象局
电话:0436-4265097
通榆县气象局
2025年3月7日
来源: 通榆县气象局
初审:王 莹
复审:魏 波
终审:姚 彬 姜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