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扛稳‘两大使命’,发挥‘两大优势’,构建‘四大产业’集群,抓好‘八方面要务’,实现‘一个目标’”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激发农民文化创作活力,筑牢意识形态阵地、提升精神文明程度,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通榆县首届农民广场舞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庆新中国成立75周年 共建美丽乡村 共享美好生活”“助力乡村振兴 悦享幸福生活”
二、活动时间、程序
1.村级赛事。各行政村(国营畜牧林场各分场)负责组织各自辖区内的村级赛事,参赛队伍数量不限,原则上每支队伍人数在16人以上,比赛录取前三名。各地要将比赛影像资料留存,并给予参赛队伍适当奖励。
时 间:2024年5月27日—6月25日
地 点:行政村(国营畜牧林场各分场)文化广场
责任部门:各乡镇(场)、各行政村(国营畜牧林场各分场)
2.乡级赛事。各乡镇(场)负责组织各自辖区内的乡级赛事,村级赛事中各行政村(国营畜牧林场各分场)获得前三名的队伍参赛,原则上每支参赛队伍人数为20-50人,比赛录取前三名。各地要将比赛影像资料留存并上报县文广旅局,并给予参赛队伍适当奖励。
时 间:2024年6月26日—7月25日
地 点:乡镇(场)文化广场
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各乡镇(场)
3.县级赛事。县文广旅局负责组织县级赛事,邀请专家对各乡镇(场)推荐广场舞团队作品(视频)进行审核遴选,确定参加县级大赛展演作品,并给予指导提升。县级大赛拟定于8月8日(全民健身日)举办,原则上每支参赛队伍人数为20-50人。大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表演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并颁发奖品。
时 间:2024年7月26日—8月8日
地 点:县公共体育场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各乡镇(场)
三、工作要求
1.参赛队员须为农业户籍(各场为本地户口即可),通榆户籍持户口本或身份证报名,域外常驻通榆农民需持居住地村委会出具居住证明进行报名。
2.参赛作品内容应紧扣活动主题,积极向上、思想健康、风格新颖、贴近生活、贴近时代。舞蹈动作设计应融健身、娱乐和表演为一体,符合时代性、健身性、观赏性、民族性、大众性、多元性、安全性原则,符合参与者的年龄特点,应具有民族传统特点和地域文化特色,要选用热烈欢快、节奏鲜明、动感时尚、旋律优美、符合时代、励志向上的音乐,鼓励选用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祖国的红色革命歌曲参赛。参赛作品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
3.各参赛队员要求身体健康,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凡在比赛期间出现伤害事故均由个人自行承担。
4.本次活动要充分发挥农村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作用,各乡镇(场)及时汇报本乡镇(场)村级、乡级赛事时间及进展情况,确定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加入“通榆县体育赛事工作群”。
赛事联系人:嵇世华 13843644363
李永顺 18643692498(微信同步)
陈庆贺 13214302091(微信同步)
中共通榆县委宣传部
2024年5月27日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一、本人(队)自愿报名参加本次通榆县首届农民广场舞大赛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人(队)已全面了解并同意遵守组委会所制订的各项赛事规程、规则、要求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本人已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备参赛条件,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并在比赛前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监护人经审慎评估,确认被监护人身体状况符合参赛条件,并自愿独立承担全部风险。
四、本人(队)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人(队)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对于非组委会原因造成的伤害等任何形式的损失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六、本人(队)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离开现场后,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队)独立负担。
七、本人(队)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决不冒名顶替, 否则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本人(队)及监护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运动员签名:
运动员(监护人)签名:
运动队领队签名:
参赛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为每名运动员单独 1 份,先由运动员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然后由领队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最后将所有参赛运动员的《告知书》装订成册,并在报名时交给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