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成一盘沙,彼此分开丟下娃。
少年审判庭调解,帮助孩子回到家。
2016年3月,顾某(女)与皮某(男)登记结婚。
2017年8月,二人婚生女小希(化名)出生。
2023年6月,顾某与皮某因感情不和等原因,经榆树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
协议约定,小希由顾某独自抚养,皮某无需支付抚养费用。
前些天,顾某认为自己没有稳定工作,无能力继续抚养小希,要求皮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双方争执不下,故诉至榆树法院。
经调查得知,小希与太姥姥一起生活,顾某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甚至将小希过年的压岁钱拿走,用于自己的日常消费。皮某在看望小希时发现,自己的小公主如今变成了“野丫头”,灰头土脸,指甲全是泥.......皮某万分痛心。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择定开庭日期,顾某与皮某均出庭参加诉讼。考虑到案件背后是血缘亲情,承办法官没有从法律直接入手,而是以对孩子成长有利为出发点开展庭前调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孩子现状、未来的学习、生活、健康等多方面进行分析,让顾某认识到自己不能满足小希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物质基础,并结合相关法律,让顾某意识到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之前将小希“扔”给其太姥姥的做法是错误的,皮某也表示将会尽全力保证小希的生活。
但顾某依旧有所顾虑,承办法官便提出一个折中的办法,这次暑假送小希到皮某身边生活,适应环境后办理转学手续,如果小希还想继续和顾某生活,皮某也不要求变更抚养权,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