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榆县基本草原修正补充划定工作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22〕8号),我县于2022年4月开始进行基本草原修正补充划定工作,完成了所有划定工作内容和乡(镇)村两级公示,并于2023年3月26日通过验收。现将修正补充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全县划定草原总面积169.45万亩,共5816宗地块,基本草原30.00万亩,947宗地块;其他草地139.45万亩,4869宗地块。其中:八面乡20.00万亩,共212宗地块,基本草原4.50万亩,37宗地块,其他草地15.50万亩,175宗地块;边昭镇 2.18万亩,共68宗地块,基本草原0.40万亩,11宗地块,其他草地1.78万亩,57宗地块;包拉温都乡9.40万亩,共442宗地块,基本草原3.40万亩,89宗地块,其他草地6.00万亩,353宗地块;鸿兴镇9.47万亩,共468宗地块,基本草原1.80万亩,99宗地块,其他草地7.67万亩,369宗地块;团结乡12.00万亩,共551宗地块,基本草原5.06万亩,238宗地块,其他草地6.94万亩,313宗地块;乌兰花镇4.22万亩,共244宗地块,基本草原0.00万亩,0宗地块,其他草地4.22万亩,244宗地块;新华镇 3.21万亩,共137宗地块,基本草原0.18万亩,6宗地块,其他草地3.03万亩,131宗地块;兴隆山镇 10.50万亩,共685宗地块,基本草原0.50万亩,21宗地块,其他草地10.00万亩,664宗地块;瞻榆镇 4.64万亩,共401宗地块,基本草原0.25万亩,6宗地块,其他草地4.39万亩,395宗地块;开通镇11.08万亩,共160宗地块,基本草原0.93万亩,12宗地块,其他草地10.15万亩,148宗地块;十花道乡15.73万亩,共228宗地块,基本草原1.92万亩,20宗地块,其他草地13.81万亩,208宗地块;双岗镇 11.30万亩,共314 宗地块,基本草原1.30万亩,21宗地块,其他草地10.00万亩,293 宗地块;苏公坨乡9.34万亩,共108宗地块,基本草原0.35万亩,3宗地块,其他草地8.99万亩,105宗地块;向海乡24.98万亩,共845宗地块,基本草原3.55万亩,39宗地块,其他草地21.43万亩,806宗地块;新发乡3.79万亩,共 125宗地块,基本草原1.30万亩,33宗地块,其他草地2.49万亩,92宗地块;新兴乡0.41万亩,共43宗地块,基本草原0.00万亩,0宗地块,其他草地0.41万亩,43宗地块;良井子畜牧场4.60万亩,共378宗地块,基本草原1.21万亩,51宗地块,其他草地3.39万亩,327宗地块;新华种牛繁育场0.13万亩,共2宗地块,基本草原0.13万亩,2宗地块,其他草地0.00万亩,共0宗地块;通榆同发畜牧场4.30万亩,共338宗地块,基本草原3.22万亩,259宗地块,其他草地1.08万亩,79宗地块;三家子种牛繁育场7.63万亩,共54宗地块,基本草原0.00万亩,0宗地块,其他草地7.63万亩,54宗地块;双岗鹿场0.54万亩,共13宗地块,基本草原0.00万亩,0宗地块,其他草地0.54万亩,13宗地块。
自本公告之日起,通榆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13日公告的原基本草原划定成果即时废止。全县草原的管理、保护、修复、建设等工作,均以通榆县基本草原修正补充划定成果为依据。
特此公告。
通榆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