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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的倡议

时间:2022-05-18 15:34:30 来源:通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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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大代表:

  近年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仍然多发,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失,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您的家人放心,为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社会和谐稳定,通榆县人大常委会向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

  一、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在带头践行禁止酒驾醉驾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利用各种机会场合,通过多种方式向自己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宣传酒驾醉驾属于故意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宣传饮酒后会造成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对车辆的操控力降低等常识,提醒驾驶人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宣传交通事故造成的惨痛后果,提醒驾驶人牢固树立敬畏生命的做人底线,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二、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驶。饮酒驾驶处罚扣分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考驾驶证。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禁考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禁考驾驶证,终身禁驾营运车辆。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参加亲朋聚会、婚庆典礼等活动,自觉做到不喝酒、不敬酒、不劝酒,提醒同行人员少喝酒、不醉酒。

  三、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如果您是机动车驾驶人的家人,请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如果您是机动车驾驶人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发现酒后驾车要及时劝导、提醒、阻止;如果您是宴请聚会组织者,请不要强迫机动车驾驶人喝酒,给他们提供非酒精饮料,主动规劝用餐的驾驶人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

  四、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垂范者。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在道路上却是夺命的“刽子手”。当您要举起酒杯的时候,请先放下手中的车钥匙,别忘了家人时时刻刻盼着您平安归来。无论饮酒多少都要选择出租车、代驾或其他安全的交通方式回家,做新时代良好行为的垂范者。节日期间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保持充足睡眠,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每个家庭平安幸福,为了亲人、朋友和自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通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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