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公安局查处两起因清明节祭祀 致相邻田地秸秆过火案件
时间:2022-04-02 16:47:23
来源:通榆县公安局

近日,通榆县公安局查处2起因清明节祭祀,致相邻田地秸秆过火案件。
3月31日,十花道居民张某因临近清明节,私自到十花道乡襄平村聚粮屯东500米处焚烧祭祀,引发相邻田地秸秆过火。乡、村两级干部和群众发现后及时将火扑灭,未造成更大损失。
4月1日,兴隆山镇居民胡某因清明节来临,私自到兴隆山镇东南3公里处焚烧祭祀引发田地秸秆过火,被乡村干部和群众发现后扑灭。目前,张某、胡某因违反《全县暂停2022年清明节现场祭扫活动》通知要求及《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秸秆全域禁烧》通告等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冬春交替,天干物燥,野外使用明火极易引发火灾。对违反相关规定明火祭祀、露天焚烧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规定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