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以来,辽宁省大连市陆续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12月23日,沈阳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北京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科学精准做好全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2月1日以来辽宁省大连市,12月9日以来北京市顺义区、海淀区及12月13日以来沈阳市返(来)通人员,特别是与北京市无症状感染者、沈阳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各社区(村屯)要对大连市、沈阳市和北京市顺义区、海淀区返(来)通人员立即开展摸排登记工作。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酒店、宾馆、旅店、洗浴等住宿经营场所要主动排查重点地区返(来)通人员,并及时报告。
三、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提醒广大群众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发生地有关区域,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请广大群众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通榆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