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1月8日凌晨1时许,边昭所接到哈拉道村一居民汤某报案称:他家房前院内的苞米棒垛突然着火,怀疑他人纵火烧毁。接警后,值班民警和辅警一边与所长吴雷汇报案情,一边立即赶往30里外的现场。
群众的利益无小事,所长吴雷立即驱车赶往案发现场,由于两路警力及时赶到组织灭火,现场没有造成太大经济损失。经仔细勘察现场,发现了一枚打火机,民警分析这很可能是纵火人留下的,同时闻到现场有柴油味,且现场发现有一些不完整的线索,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寻到本屯西北方向200多米的地方,发现在两个白色塑料壶,里面有柴油味,并在塑料壶东侧发现一双白色手套。
所长立即派出两组警力,一组在现场固定证据;另一组根据已有线索继续追踪,同时询问被害人,屯中是否有与其有过结的人。经被害人回忆,前几年,该屯的孙某因欠他7万余元,后来被汤某起诉了,两家从此成了仇家。吴雷又继续询问孙某家中自然状况后将目光锁定到孙某家。
天亮时分,民警发现有一名男子朝放柴油壶及手套的地方去,便让被害人汤某仔细辨认,发现该人正是孙某的儿子,随即办案民警将孙家父子俩一同带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在大量的证据事实面前,孙某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孙某生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