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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网站、非公有制互联网企业和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登记管理的公告

时间:2020-11-01 13:04:29 来源:中共通榆县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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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县各类网站、非公有制互联网企业和新媒体自媒体账号基本情况,进一步汇聚和团结全县网络力量,推动我县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即日起全面开展属地网站、非公互联网企业和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登记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和范围 

  全县各类网站、非公互联网企业、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快手号、火山小视频、小红书、今日头条号、微博号、网易号、UC头条号、app等各类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均属登记对象。


  二、具体包括:

  1.通榆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社会组织开办的和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开办的各类网站及新媒体自媒体账号;

  2.在通榆县行政区域内开办的所有非公互联网企业、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单位;

  3.域外非公互联网企业、网络媒体平台设立的分支机构(含分频道、办事处、工作站、联系点等);

  4.名称中包含有“通榆”及辖区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等地域名称字样、所发布信息标题或内容较多涉及通榆地区的;

  5.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通榆县行政区域的;

  6.账号注册人(管理人)或机构属地在通榆县行政区域的。


  三、登记时间及登记方式

  1.集中登记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25日。

  2.新开设(开办)的网站、非公互联网企业和各类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自开设(开办)之日起30日内完成登记,如已登记的发生重大事项变更的要在变更后30日内重新进行登记。

  3.登记方式:通榆县委网信办受理各级行政区域内网站、非公互联网企业和新媒体自媒体账号登记材料。(各网站、非公互联网企业及新媒体自媒体账号运营者(登记人)自行在“白城之窗网站”或“bcswxb@126.com/密码04363582009邮箱”下载登记材料)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主管部门每半年将新增或变更登记信息汇总报县委网信办。 


  四、报送要求

  拟登记的各类网站、非公互联网企业和各类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应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进行登记。电子版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县委网信办邮箱: ty0436@163.com,邮件标题为“XXX(部门)登记管理材料”;纸质版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收齐后报送县委网信办。每个登记的网站、非公互联网企业和各类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登记材料一式三份;同一个单位(部门、公司)或个人在不同平台注册开通设立的账号及运营的网站,每个网站、账号均需独立填写登记资料。

  1.网站登记需报送:《白城市互联网网站登记报备表》、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非经营性网站不需提供);具体负责人(运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非公互联网企业需报送:《白城市非公互联网企业情况登记表》、法人及具体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工商执照复印件。

  3.新媒体自媒体账号需报送:《白城市网络新媒体自媒体登记报备表》、账号持有人(运维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单位(公司)开设的账号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执照复印件。

  4.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网站,还需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1.全县各部门(单位)、非公互联网企业、网站和新媒体自媒体账号运营者,要高度重视此次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以这次开展登记为契机,对各自开办运营的网站、新媒体自媒体账号开展一次核查和清理整治工作,该注销的一律注销,该完善管理的依法加强管理和运营,以免出现网站和账号被他人掌控和冒用问题,坚决避免出现僵尸网站和账号,针对虚假注册、违规自采、恶意营销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全面清理整改,确保各类网站和新媒体自媒体账号的安全可靠运行。

  2.拟登记的各企业、网站、新媒体自媒体账号及其相关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登记的有关要求,实事求是填报各项数据,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县委网信办将依法加强对网站、非公互联网企业和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持有人的监管和指导,对延时不报、拒不履行登记管理手续,违反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报送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萍、赵金龙

  联系电话:

  4308008、18004363546

  报送邮箱:

  ty0436@163.com

  报送地址:

  中共通榆县委网信办(县委楼三楼)


  附件:

  1.白城市互联网网站登记表

  2.白城市非公有制互联网企业情况登记表

  3.白城市网络新媒体自媒体登记表



中共通榆县委网信办

2020年10月30日





版面编辑:马子越

信息来源:中共通榆县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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