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2020年发展庭院经济产业须知
为全力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民增收致富、贫困户脱贫不返贫的目标,2020年全县域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易地扶贫搬迁村除外)。
一、发展模式
(一)自主经营模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户根据当地实际科学选择种植品种,自筹生产资金、自主经营发展庭院经济。
(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模式。农户依托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庭院订单种植,通过订单联结企业与农户。
(三)委托经营模式。无劳动能力或外出务工农户,本人不能在自家庭院发展庭院经济,可通过签订协议,委托第三方帮助经营管理发展庭院经济,避免庭院土地资源浪费,庭院经济补贴资金归农户本人。
二、补贴品种、标准、范围
(一)补贴品种及标准。
1.建档立卡户。香瓜、小麦复种蔬菜、中草药、藜麦、覆膜豆类、覆膜西瓜、覆膜打瓜、黄菇娘、蔬菜、辣椒、马铃薯、花生、小麦、甜菜、谷子等。“小麦复种蔬菜、辣椒、中草药、黄菇娘”每平方米补贴1.5元,其它补助品种每平方米补贴1元。
2.非建档立卡户。香瓜、小麦复种蔬菜、中草药、藜麦、黄菇娘、蔬菜、辣椒、马铃薯、甜菜。所有补贴品种每平方米补贴1元。
(二)补助范围。
1.建档立卡户。建档立卡户在自家庭院上发展庭院经济,每户庭院种植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且为同一品种的,根据乡镇核查验收面积据实给予补助,每户庭院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3000平方米。
2.非建档立卡户。非建档立卡户在自家庭院上发展庭院经济,每户庭院种植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且为同一品种的,根据乡镇核查验收面积据实给予补助,每户庭院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1000平方米。
3.“一乡一业”特色乡镇。建档立卡户每户庭院种植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根据乡镇核查验收面积据实给予补助,每户庭院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3000平方米;非建档立卡户每户庭院种植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根据乡镇核查验收面积据实给予补助,每户庭院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1500平方米。
4.“一村一品”特色村。建档立卡户每户庭院种植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根据乡镇核查验收面积据实给予补助,每户庭院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3000平方米;非建档立卡户每户庭院种植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根据乡镇核查验收面积据实给予补助,每户庭院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150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