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120”
“1”: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自付10%。您能报销医药费用的90%,出院的时候只交医药费用的10%。
“2”:定点医院门诊慢病自付20%。您能报销门诊药费的80%,门诊买药的时候只交药费的20%。
“0”:贫困人口在指定的县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住院0押金。执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服务“111”
“一人1份健康档案”。为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65岁以上)、患者、残疾人开展免费体检。
“一人1策”诊疗方案。上级医院医生为贫困患者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
“一家1个”家庭医生团队。开展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需要治疗的引导到正规医院治疗。
三、非贫困人口医疗服务政策
每年按照国家要求的一定比例为常住在乡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四、贫困户及非贫户报销政策
(一)普通门诊。贫困户及非贫户参保患者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二级公立机构进行门诊购药。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200元,村卫生室不设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线。报销比例50%,封顶线350元。贫困户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在乡、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通用。
(二)门诊慢病。贫困户及非贫户门诊慢病在统筹区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享受门诊慢病待遇。不设起付线。非贫户门诊慢病报销比例60%,每增加一个病种医疗费额度增加300元,医疗费6500元封顶。贫困户门诊慢病在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执行32种病种门诊慢病待遇。通过大病兜底报销比例达到80%,封顶线每人每年7000元。
(三)住院及门诊特病。非贫户:基本医疗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医疗救助补偿(建档立卡外的低保户),分级分段按比例补偿。贫困户经过基本医疗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医疗救助补偿,符合规范就医的,还可享受大病兜底补偿,大病兜底保障资金支付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费用(含特药费用)予以兜底保障,报销比例达到90%。
贫困户及非贫户门诊特殊疾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费用、起付线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咨询督查举报电话:0436-5850099。
医保报销目录查询可关注“通榆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掌上服务”——“医保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