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典”护青绿。《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治化新阶段。这部法典和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密切联系呢?8月15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环资庭联合指导,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的《“环”小法奇遇记》系列普法AI微动漫陆续推出,“獬豸”化身法典守护使者——“环”小法,在大好河山中守护青绿,敬请关注!
今天,推出第十六集:《湖边的“不速之客”》
| 点击视频和“环”小法一起守护 |
大家好,我是“环”小法!你们的绿色生态守护使者。我的原型是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文物——北魏陶独角兽。“法典在手,生态我守”,这是我的口头禅。
如果有人按下神奇手环,我就会立刻出发。这次,在公园巡护的小林呼叫了我……
公园巡护员小林正在巡逻
突然看到
刘叔叔抱着一个箱子
几只巴西龟探出头来
牛蛙在袋子里鼓着腮帮子
刘叔叔伸手就要放进湖里
小林发现刘叔叔执意要放
连忙掏出蓝色手环按下
呼叫:“‘环’小法!”
“‘环’小法收到!法典在手,生态我守!”
一道蓝光疾驰而来
“环”小法稳稳落在小林身旁
二人当即上前制止
向刘叔叔说明
外来入侵物种带来严重生态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第八百四十三条:
本法所称外来入侵物种,是指境外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物种及其栖息生长环境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
第八百四十四条:
国家坚持风险预防、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协同配合、公众参与,完善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体系,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国家生物安全。
国家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擅自释放外来物种
轻则面临行政处罚
造成生态损害的
还要承担生态修复和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
还可能构成犯罪
放生不是随便放
外来物种不能乱入
保护生物多样性
就是保护咱自己的家园
如果你遇到破坏生态
违规放生的行为
请呼叫“环”小法
来源丨通榆县人民法院
编辑丨王 莹 编审丨魏 波
复审丨方纯厚 终审丨曹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