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30 日,夜幕降临,寒风凛冽,迎新街道派出所民警将一位重病的流浪人员护送到救助站。这位流浪人员来自锦州,来到救助站时已呼吸困难、生命垂危,情况十分危急。
工作人员们没有丝毫犹豫,立即联系救护车将他送往县医院急诊科室,不仅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用,还全程陪伴在旁,协助办理住院手续等繁琐事宜,直至午夜。经医生诊断,他患有糖尿病酮体中毒,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病症,需要立即进行治疗。检查中又发现他还有腿骨折的情况,这无疑又给他的康复之路增添了困难。
为了更好地照顾他,救助站雇佣护工,24 小时陪伴在他的身边。经历八天的治疗,他的病情逐渐稳定,工作人员们又将他护送到了白城市救助管理站,继续为他提供后续的照顾与帮助。
未来,县救助管理站将继续秉持初心,坚守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救助理念,为流浪人员送去温暖,让他们在困境中看到希望,感受到社会的关怀。
来源:通榆县民政局
初审:刘雨涵
复审:魏 波
终审:姚 彬 姜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