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面对天灾的肆虐和磨难,全国人民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团结一致、同舟共济、全面抗“疫”。通榆县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统一领导下,迅速建立各级领导机构,健全各类防控组织,制定各项防控制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胆魄与精神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人民为中心有效开展防控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无论是驰援武汉的医务工作者,还是恪尽职守的乡镇、街道、包保单位一线干部;无论是普通市民,还是主动请缨的志愿者,他们的攻坚努力、他们的无私奉献,构成了一个时代的缩影,应该作为历史的一段珍贵记忆永远铭记。
为把这些平凡中的伟大精神记录好、诠释好、展示好,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通榆县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征集抗击疫情见证物。
征集范围
原则上所有相关物品均可,以实物、影像、照片、文字档案及艺术作品等见证物为主:
1.各级政府、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要求内容不涉密,尽量提供原件);
2.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一线抗疫人员(包括本地医疗人员及援外医疗人员)的医疗用品(已进行消杀操作原件或未启用备用品)、诊疗记录、日记、请战书或请战微信截图、强制休息令、火线入党申请书、图像资料拷贝等;
3.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或个人捐赠的用以抗击疫情的资金收据、发货单及物品实物、捐赠记录等相关材料原件;
4.各基层防控组织、群众团体、各类志愿者工作记录、工作设备等相关物品原件或图像资料拷贝;
5.疫情期间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工作日志、图像资料等;各街道(社区)防疫管控的相关文字、图像资料、社区隔离用设备及有关物品,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原件或未启用备用品;
6.宣传抗击疫情主题的摄影摄像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书法绘画作品、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
7.其它涉及本次抗“疫”相关的各类见证物。
征集方式
1.征集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本次征集均为无偿捐赠。通榆县博物馆将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由本馆负责征集部门初步筛选后,组织专家评估认定,对入选入藏物品进行登记入库,对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藏品捐赠书;
3.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物品的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或版权持有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
4.提供者需对照片、视频、实物进行简要描述,包括时间、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入选文物统一安排运输,对未入选的物品图片,如捐赠者需要,可予以退回。
5.出于疫情考虑,通榆县博物馆目前处于闭馆状态,有意向者请采用电话及邮箱方式与我馆取得联系,登记捐赠意向,待疫情结束后我馆将上门接收或由捐赠人送至博物馆。
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思晗
电话:0436—4221833
13196105922
邮 箱:2436839544@qq.com
地 址:通榆县开通镇繁荣南街文化大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向社会征集,并长期有效。感谢各界公众的关注和支持!
通榆县博物馆
2020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