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交警总队《关于开展“校园平安行”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的交通防控,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大队集中开展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一是集中排查校车和驾驶人安全隐患。行动中,大队全面清查了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以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的车辆。全面清查了校车驾驶人年审、交通违法、事故责任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严格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对未及时年审或处理违法、事故的督促及时处理限期清零。
二是集中清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大队坚持源头排查与路面检查相结合,对本地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特别是农村面包车开展了全面清理排查。对未取得校车标牌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的、逾期依然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或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依法处罚,并通报交通运输,函告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学生禁乘。对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一律严格依法处罚,由学校责令学生禁乘。对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并依法处罚,报教育行政、安监等部门,坚决防止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上路接送学生。
三是集中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大队以校园周边道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学生上下学高峰交通管控,增加了巡逻警力,科学交通疏导,及时查处不礼让斑马线、不让行校车、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大队与教育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推动校警共治、校家共治,组织教师、家长志愿者,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置护学岗,配合民警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
四是集中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大队针对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和人车冲突隐患,切实优化了学校周边交通组织,采取临时限制车辆通行,缓解了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集中接送、集中停放、人车冲突等问题,严防校园周边道路严重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大队还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定期对辖区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道路进行了隐患排查,按要求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增设了警示提示标志、人行横道等管理设施,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