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9月18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带领院“讲师团”,走进第二实验小学,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讲活动。“反有组织犯罪中未成年人需要承担哪些相关的法律责任?”
检察官通过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意义、基本内容,对“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等关键词作出详尽的解释。同学们对宣传内容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与“老师”进行了一场热情的互动问答。

检察官重点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如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侵害,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侵害,遇到不法侵害及时向老师、家长以及公安机关求助,鼓励学生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活动线索,并告诫同学们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下一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立足检察职能,从源头上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侵害未成年人,做好未成年人的守护者。同时,检察院将组织人员,继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通榆贡献检察力量。
